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3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了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等11类食品165批次样品,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11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11批次,全部合格;罐头1批次,全部合格;冷冻饮品8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5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18批次,全部合格;食糖1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15批次,全部合格;饮料40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5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问题。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安徽巴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临泉名邦店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安徽巴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临泉名邦店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安徽巴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临泉名邦店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阜阳三味咸馍餐饮有限公司临泉中泉首府分公司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进行责令整改,采取下架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大肠菌群
本次抽检有4批次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产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
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