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查中,卫生监督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重点检查了生产工艺流程是否按照清洗消毒流程设置更衣室、回收粗洗间(区)、清洗消毒间(区)、包装间(区)、成品间、包材间,生产用水和消毒产品及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消毒餐饮具的包装、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消毒餐饮具出厂检验记录是否齐全以及是否随附消毒合格证明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企业的卫生管理水平,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好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