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期)》,涉及我市3家食品生产小作坊、8家餐饮经营单位及1 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化州市宝圩大菜源芳香油行生产的“花生油”
(一)化州市宝圩大菜源芳香油行生产的“花生油”(抽样单编号:SCMM21440900603630411,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年7月2日),经检验结果显示,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送达了化州市宝圩大菜源芳香油行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宝圩大菜源芳香油行共生产了上述批次“花生油”产品50kg,已销售50kg,库存0。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宝圩大菜源芳香油行进行立案调查。
二、化州市宝圩镇宝圩旺旺油厂生产的“花生油”
(一)化州市宝圩镇宝圩旺旺油厂生产的“花生油”(抽样单编号:SCMM21440900603630412,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21年6月25日),经检验结果显示,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8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宝圩镇宝圩旺旺油厂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宝圩镇宝圩旺旺油厂共生产了上述批次“花生油”产品50kg,已销售50kg,库存0。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宝圩镇宝圩旺旺油厂进行立案调查。
三、化州市宝圩华记油行生产的“花生油”
(一)化州市宝圩华记油行生产的“花生油”(抽样单编号:SCMM21440900603630410,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21年6月15日),经检验结果显示,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8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宝圩华记油行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宝圩华记油行共生产了上述批次“花生油”产品50kg,已销售50kg,库存0。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宝圩华记油行进行立案调查。
四、化州市品上鸭餐饮店使用的“餐饮具(自配餐具)”
(一)化州市品上鸭餐饮店使用的“餐饮具(自配餐具)”(抽样单编号:SCMM21440900603630447,规格型号:散装,消毒日期:2021年08月02日),经检验结果显示,大肠杆菌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品上鸭餐饮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品上鸭餐饮店共消毒了上述批次“餐饮具(自配餐具)”100件,使用了100件,库存0个。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餐饮店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对化州市品上鸭餐饮店进行立案调查。
五、化州市东山新恒福饭店使用的“餐饮具(自配餐具)”
(一)化州市东山新恒福饭店使用的“餐饮具(自配餐具)”(抽样单编号:SCMM21440900603630448,规格型号:散装,消毒日期:2021年08月02日),经检验结果显示,大肠杆菌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东山新恒福饭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饭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东山新恒福饭店共消毒了上述批次“餐饮具(自配餐具)”50件,使用了50件,库存0个。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饭店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对化州市东山新恒福饭店进行立案调查。
六、化州市鸽味园餐饮店加工的“餐饮具(自配餐具)”
(一)化州市鸽味园餐饮店加工使用的餐饮具(自配餐具)(抽样单编号:SCMM21440900603630449,散装,加工日期:2021-08-03),经检验结果显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鸽味园餐饮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化州市鸽味园餐饮店2021年8月3日共加工餐饮具(自配餐具)50件,已使用完毕。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立即改正,并对化州市鸽味园餐饮店进行警告。
七、化州市牛大力餐饮店加工的“餐饮具(自配餐具)”
(一)化州市牛大力餐饮店加工使用的餐饮具(自配餐具)(抽样单编号:SCMM21440900603630451,散装,加工日期:2021-08-03),经检验结果显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牛大力餐饮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化州市牛大力餐饮店2021年8月3日共加工餐饮具(自配餐具)50件,已使用完毕。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立即改正,并对化州市牛大力餐饮店进行警告。
八、化州市琪康百货店销售的“甘草榄”食品
(一)化州市琪康百货店销售的“香芋味饼(糕点)”(抽样单编号:SCMM21440900603630433,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厂家:韶关市永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6-26),经检验结果显示,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琪康百货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化州市琪康百货店共购进该批次的“香芋味饼(糕点)”的食品25kg,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立即对问题食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琪康百货店进行立案调查。
九、化州市南盛果园饭店使用的“餐饮具(自配餐具)”
(一)化州市南盛果园饭店使用的“餐饮具(自配餐具)”(抽样单编号:SCMM21440900603630450,规格型号:散装,消毒日期:2021年08月04日),经检验结果显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南盛果园饭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南盛果园饭店共消毒了上述批次“餐饮具(自配餐具)”80件,使用了80件,库存0个。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餐饮店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对化州市南盛果园饭店进行立案调查。
十、化州市南盛曾元大排档使用的“餐饮具(自配餐具)”
(一)化州市南盛曾元大排档使用的“餐饮具(自配餐具)”(抽样单编号:SCMM21440900603630452,规格型号:散装,消毒日期:2021年08月04日),经检验结果显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南盛曾元大排档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饭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东山新恒福饭店共消毒了上述批次“餐饮具(自配餐具)”50件,使用了50件,库存0个。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饭店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对化州市南盛曾元大排档进行立案调查。
十一、化州市肥仔福饭店使用的“餐饮具(自配餐具)”
(一)化州市肥仔福饭店使用的“餐饮具(自配餐具)”(抽样单编号:DC21440900603630291,规格型号:散装,消毒日期:2021年08月05日),经检验结果显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 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肥仔福饭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肥仔福饭店共消毒了上述批次“餐饮具(自配餐具)”100件,使用了100件,库存0个。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餐饮店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对化州市肥仔福饭店进行立案调查。
十二、化州市石湾乾通酒店使用的“餐饮具(自配餐具)”
(一)化州市石湾乾通酒店使用的“餐饮具(自配餐具)”(抽样单编号:DC21440900603630293,规格型号:散装,消毒日期:2021年08月05日),经检验结果显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石湾乾通酒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石湾乾通酒店共消毒了上述批次“餐饮具(自配餐具)”50件,使用了50件,库存0个。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餐饮店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对化州市石湾乾通酒店进行立案调查。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