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一小吃店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被处置

   2021-12-28 90
核心提示: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涉及云龙区何喜杰小吃店使用的圆碗、菜碟。当事人使用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涉及云龙区何喜杰小吃店使用的圆碗、菜碟。


抽检基本信息


样品名称:圆碗,抽样单编号:SC21320000296737153,加工日期:2021-07-14。经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

样品名称:菜碟,抽样单编号:SC21320000296737154,加工日期:2021-07-14。经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小吃店,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小吃店所使用的餐具为自己清洗消毒,因清洗消毒不规范导致不合格。

当事人使用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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