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9批次复用餐饮具抽检不合格 东方豪生大酒店的筷子不符合标准

   2021-11-30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50
核心提示:​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 26 类食品 701 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不合格 19 批次。其中,有 9 批次复用餐饮具不合格。其中,浙江东方豪生大酒店有限公司 ( 简称 " 东方豪生大酒店 " ) 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 26 类食品 701 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不合格 19 批次。其中,有 9 批次复用餐饮具不合格。

其中,浙江东方豪生大酒店有限公司 ( 简称 " 东方豪生大酒店 " ) 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 ( 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 ) 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复用餐饮具不合格情况如下:

( 一 ) 海宁老方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沙拉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 二 ) 海宁市海洲街道花花草草星尚餐厅使用的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 三 ) 浙江东方豪生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 四 ) 舟山市新城旺门司小吃店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五 ) 舟山翁山桃苑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六 ) 湖州南浔蜀香楼火锅店使用的杯子、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 七 ) 舟山市新城甬江小吃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八 ) 舟山新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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